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
(放射衛生專業——副高級)
一、專業理論知識
(一)基礎理論知識
1.熟練掌握電離輻射劑量學、核物理學、放射化學、放射生物學、放射衛生防護和放射性疾病診斷的基本理論知識。
3.熟悉放射衛生相關的法律、法規、標準、技術規范,熟悉放射衛生管理知識。
(二)相關理論知識
1.熟悉放射毒理學、輻射流行病學、放射學、放射腫瘤學、核醫學、衛生統計學、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、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學等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。
2.熟悉與常見放射疾病有關的臨床醫學知識。
3.具備計算機應用和操作的基本知識。
二、專業實踐能力
1.掌握常用輻射監測儀器的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;掌握工作場所、環境介質、食品等場所和物質中不同種類輻射的監測方法、醫用輻射衛生防護與質量控制檢測技術和個人劑量監測技術;熟悉染色體分析、生物劑量分析方法;具備對檢測數據進行統計處理和評價的能力。
2.熟練運用電離輻射劑量學理論,計算或估算輻射劑量。熟練掌握吸收劑量、當量劑量、有效劑量等常用劑量學量的概念和計算方法。
3.掌握γ輻照裝置、中高能加速器、放射治療裝置等輻射裝置、設備和設施的防護原則、安全措施和屏蔽計算技術。
4.具備核與輻射事故的處理能力。熟悉輻射損傷的處置方法和放射性疾病的診斷和處理原則。
5.掌握輻射危害的健康影響評價知識,能依據有關法律、法規、標準和技術規范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。
三、學科新進展
1、熟悉本專業國際動態和發展趨勢,了解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(InternationalCommissiononRadiologicalProtection:ICRP)、國際原子能機構(InternationalAtomicEnergyAgency:IAEA)和聯合國原子輻射效應科學委員會(UnitedNationsScientificCommitteeontheEffectsofAtomicRadiation:UNSCEAR)等重要國際組織的新出版物內容,跟蹤先進的放射防護新理念、新知識、新技術,并用于本專業的工作實踐和研究中。
2、掌握本專業國內動態和發展趨勢,熟悉國家有關放射衛生法律、法規和技術標準的新進展,熟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、《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》(國務院令449號)、《放射診療管理規定》(衛生部令第46號)和《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》(GB18871—2002)等法規和近年發布的技術標準的主要內容。
附:本專業主要工作項目:
1.放射工作場所防護監測
2.醫用輻射設備的衛生防護與質量控制
3.加速器防護監測
4.非醫用輻射設備的衛生防護檢測
5.職業人員健康監護與個人劑量監測及評價
6.環境與生物樣品的放射性測量
7.核設施與輻照裝置等大型設施(核電站、核反應堆、輻照加工裝置、中(高)能加速器)的防護檢測與評價
8.放射防護器材檢測與防護效果評價
9.含放射性產品檢測與評價
10.電離輻射與細胞凋亡
11.放射生物劑量估算
12.放射性核素的毒性檢測與評價
13.輻射流行病調查
14.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
15.放射損傷與放射性疾病的診斷與處理
16.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
17.放射衛生管理
18.放射工作人員教育培訓
